留学生实习加注签证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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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ndle process 办理流程

受理时间:工作时间

受理地点:惟学书院158办公室

01 准备校外实习申请资料

(1)访问“在校生”网页,在“留学生事务”专栏-“实习”子栏目,下载并填写《浙江大学留学生校外实习实践申请表》。

(2)向实习单位获取实习录用通知书。实习录用通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:

实习的起止日期;

实习的地点(××省××市××街道××门牌号、邮政编码);

实习的具体内容;

实习单位联系人姓名、联系人邮箱、联系人电话和实习单位公章。

(3)留学生本人护照及复印件。

02 提出校外实习申请

留学生本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向项目负责人或辅导员提出申请,获准后再将签署好意见的实习实践申请表、留学生本人护照及复印件、实习单位的录用通知书交至书院(1号)办事大厅9号窗口。

03 获取办理实习加注签证的材料

书院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进行审核,包括验证申请材料、与实习单位复核有关信息。审核通过后,向申请人发放《实习确认函》、《实习告知函》、《居留许可申请函》、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审批表》。

04 办理实习加注签注

留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(实习单位的录用通知书、《浙江大学留学生校外实习实践申请表》、学生本人护照及复印件、《实习确认函》、《实习告知函》、《居留许可申请函》、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)去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实习加注签证手续。

有关实习加注签证的政策问题可咨询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(电话:0573-8723315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