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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时间:工作时间
受理地点:惟学书院158办公室
校内住宿的留学生至书院前台开具《临时入住登记凭证》;校外住宿的留学生提交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《境外人员申报临时户口凭证》。
获取住宿证明材料后,至书院(1)号办事大厅9号窗口,领取并填写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。
书院出具《浙江大学留学生居留许可申请函》。
留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(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、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、2寸照片1张、住宿证明材料、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、黄色JW202表格、《居留许可申请函》、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)至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(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)办理居留许可。
有关居留许可的政策问题可咨询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(电话:0573-87233155)。
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至受理地点:
护照原件、住宿证明材料、《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》或《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》
学生需在受理地点领取以下材料:
黄色JW202表格、《居留许可申请函》、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